封面新闻记者 姚箬君
破坏交通设施、设备,不仅无法保障道路畅通,还给道路交通带来巨大安全隐患。7月19日,封面新闻记者获悉,近日,成都交警四分局在巡查中破获了2起损坏道路交通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,为大家保障了安全、便捷、有序的“上班路”、“回家路”。
郑某所居住小区对面有个商场,由于每日要横穿马路去对面商场,护栏阻碍了其横穿马路的路线。为了节约时间,郑某第一次将护栏“拆”掉随意丢在旁边,隔日直接将拆下的护栏抬到了路边。最终,郑某因实施故意移动交通安全设施,造成危害后果,尚未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,罚款1000元。
李某驾驶车辆在成都长顺上街发生交通事故,撞坏中心隔离护栏后,没有报警也没有对撞坏的护栏进行恢复便驾车离去。此处护栏损坏造成很大的交通安全隐患。
交警四分局通过视频巡查发现情况后,立即通知属地大队对受损护栏进行恢复,没有造成二次事故的发生。经查,该驾驶员由于车辆没有购买车身险,怕保险公司对单车事故不赔偿所以逃逸。随即分局办案民警将李某传唤回分局,由于发生事故后被及时发现未造成二次事故,依据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相关规定,李某将面临罚款1000元记12分的处罚。
据了解,2021年上半年,成都交警四分局已完成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改156处,上报交通优化方案6个,实施片区微循环3处,宁静蓉城示范区2处,优化交通信号灯12组,增设护栏500余米,优化隔离设施800余米、标志标线9处,实现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与2020年上半年相比下降13.3%,事故预防“减量控大”取得了较好成效。
交警提醒大家,交通设施、设备对于维护交通秩序和保护所有交通安全参与者起着重要作用,任何破坏交通设施、设备的违法行为均将受到法律的严惩。